第189章 大明军事改革委员会执行纲要(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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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刑法》的编纂工作,亦在武英殿大学士杨靖、文渊阁大学士詹同主持下紧锣密鼓进行。朱栋、朱标及军委会将领多次参与研议。

杨靖手持《军事刑法》草案,逐条诵读,声调冷峻:“‘一切行动听指挥’……违令者,视情节轻重,处鞭刑、降衔、禁闭;战时临阵违令者,斩立决!”

“‘不取民家一毫线’……擅取民物者,照价赔偿,并处军棍;若有强取豪夺、奸淫妇女者,立斩不赦!”

“‘一切缴获要归公’……私藏战利品者,追赃罚没,依价值量刑;军官犯此,罪加一等!”

此般条款,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谆谆教诲,化作冰冷森严、触之即亡的法律铁条。常遇春等宿将听之,频频颔首,他们深知军纪如山乃胜利基石。然亦有人暗自心惊,觉其过于严苛,不近人情。

詹同执笔的《大明军队条例》,则更侧重于日常管理与军人权责,明确了从士卒至元帅的职分、行为规范、休沐、抚恤等,意图塑造一支纪律严明、保有尊严的现代军队。

时光于无数次的争论、修改、妥协中悄然飞逝。自洪武十七年二月至十八年三月,整整一载春秋,大明军事改革委员会衙署的灯火几乎未曾熄灭。朱栋常与朱标商议至夜阑人静,兄弟二人,一者锐意开拓,一者持重守成,相得益彰。徐达、李文忠等宿将贡献毕生经验,刘基、吴琳等文臣则确保方案周详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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