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送机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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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保持着时速一百公里在中间车道上行驶,东边升起太阳直接照射到车窗上,我一手把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地探身去摸副驾驶位置的手扣储物箱,想要去拿放在里面的墨镜。
“你要干什么呀?先专心开车好不好?”麦脉在后面有些紧张地说。
被她这么一提醒,我坐直了身子,说:“你刚才坐在副驾驶就好了……我的墨镜在手扣里呢……现在太阳有些晃眼。”
我说了三句互有关联却又相对独立的话,但是表达的意思却是很清楚。麦脉忽然从后面伸过手来,手里拿着她自己的墨镜,说:“你先戴我的墨镜吧,开车的时候别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你不要命,我还想要呢!”
我凭感觉接过了她的墨镜,戴在了自己的脸上,居然很合适,我以为女士的墨镜会比男士墨镜小呢。我笑了笑,说:“嘿,一下子就不晃眼了……我还以为你的墨镜会带度数呢。”
“嗯?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过年之前在你哥的公司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是戴着眼镜的。”
“哦,那次呀,”她笑了,“那天我没化妆,所以带了一副平光镜来遮瑕的。”
“平光镜遮瑕?真是搞不懂你们小女生的这些理论。”
“眼镜片会反射一部分光,用来遮挡没有化妆的脸,从而达到转移对方注意力的效果,说了你也不懂。”
“那就说些我懂的,你在大学里都参加什么社团了?”我说,“当初我和你哥就是在大学的篮球社团里认识的。”
麦脉说:“我知道,听他说过……我对那些运动类的社团不感冒,而且大部分都是男生,即使有女生加入,也是以经理人的身份,她们就享受那种被男生们众星捧月的感觉,媚俗!”
我对她的这番言论表示赞同:“嘿!如果我要不是开着车的话,一定会伸出两只手给你鼓掌的,看来你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人喽。”
“我的兴趣也不能免俗的,不过我才不会追求那种被别人捧着的感觉,都是虚的,哪儿有选择一些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更开心呀,你说是不是?”
“那你喜欢的东西是什么?”
“我参加过吉他社、文学社、美术社,这里面文学社最省钱,但是最费脑子,平时总是要写一些文章,然后社长选出一些比较好的发到校报上,可惜我的一次都没被选中过,过了一个学期就没兴趣了;美术社最费钱,我只参加了半个学期的活动,但是没有美术底子,只凭爱好比不过那些从小就学美术的同学,然后就放弃了;吉他社倒是时间比较长,从大二一直到大四,偶尔会和社员一起参加学校的演出;当时我还想参加摄影社来着,但是刚买了摩托车,实在不好意思再找家里要钱买相机了,于是就这么作罢了……只可惜没有摩托社,要不然我一定会加入的。”
我想起曾经听过的一首歌的歌词,便调侃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搞艺术的娃。”
“谈不上艺术,只是喜欢而已。”
“哎,以后有机会能看到你自弹自唱吗?”
“吉他在家放了半年多了,现在都落灰了,不过倒是还没忘,那时候跟着社团里的学长学姐们学了不少谱子呢……”说到这里,她洋洋得意起来,“别看我在文学社没搞出什么名堂,但是却写了不少歌词,有一些还被谱了曲子,在学校演出的时候大受好评。”
“既然你有创作能力,那你可以走独立音乐人这条路呀。”我给她出主意。
“其实创作能力也一般,而且独立音乐人这碗饭不是那么好吃的,”她摇摇头,说,“感觉大学白上了,正经的东西没学到什么,玩儿的东西一样没落下。”
“你不要以为玩儿的东西没有用,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去澳洲留学了两年,学的是金融和语言,结果回国之后开了家专门做陶器的店,可以定制,也可以让客人自己动手,生意还不错……头两年我问过她,为什么留学回来没干对口专业的工作,她说她对学的那些专业一点也不感兴趣,都是父母逼的,不过在那边都是学了一手做陶器的手艺,所以回来之后就把兴趣当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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