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4 / 5)

加入书签

及斋房中有损坏渗漏的地方进行修缮。

派遣使者命令当今皇上督促颍国公傅友德抓捕番将阿失里等人,并且告谕他说:‘现在上天垂示征兆非常急切,必须体会天心。凡是北平的护卫部队以及都司各个卫所的隘口,一定要整顿装备好兵马,激励使兵器器械精良,严格进行防守抵御,不可懈怠放纵。

乙酉日,齐东县知县郑敏因事被逮捕到京城,县民孟德等人到朝廷说郑敏廉洁勤勉有操守,百姓受他的恩惠。皇帝下令恢复他的官职,还赐给他一百锭钱钞、三套衣服。

任命南雄府同知吉原为南雄府知府,赏赐一百锭宝钞,命令礼部设宴为他送行。原,是淮安山阳县人。起初由老人举荐担任南雄同知。当时郡里有陈、曾二人互相打官司争夺军役名额,吉原与被派来的镇抚陈艺一同审理这个案件,镇抚收受了姓陈的贿赂,想要判定只有姓曾的有罪,吉原不愿意在案卷上签字,镇抚反而诬陷吉原并把他押解到京城告状,后来这件事情真相大白。皇上因为他执法不徇私情,所以提拔了他。

五月丁亥初一,皇帝对兵部试尚书茹瑺说:“礼的关键在于区分贵贱,明确等级差别。现在在京城之外,布政司、按察司都是掌管一方的重要大臣,府、州、县的官员,是民众的领导者。听说刚到任的时候,大多没有马骑乘,有骑着驴进出(官府等地)的,这不是用来向百姓示范(官员应有仪态)的做法。有的人向他人假借财物,有的官员被他人贿赂收买,无法履行职责,这是非常不符合治政原则的。他们的职责是买卖马匹。布政司、按察司二十匹,府衙减少一半,州县又减少府衙的一半。一匹马由十户人家负责喂养,到年终就更换他们的差役。

设置云南乐平长官司。

己丑日,又停止制造宝钞。诏令内外的军队卫所,凡是担任总旗多年而升任百户的,都赏赐四匹文绮帛、一匹高丽布。

辛卯日。端午节,皇帝在奉天门宴请群臣。这一天,皇上前往龙光山,检阅公侯子弟以及将校们射柳,射中目标的人赏赐彩色的布帛。

诏令确定文武官员封赠的制度。

兵部试尚书茹瑺等人上奏说:“对于文武官员的封赠,按照旧有的制度,一品官员可封赠三代,二品、三品官员封赠两代,四品至七品官员封赠一代。”

皇帝命令翰林院考察古代的制度,学士刘三吾上奏说:‘宋代的制度与现在的制度相同。’

皇帝下诏依从旧有的制度。

茹瑺又上奏说:‘庶子继承父亲的职位,按照惯例只能封赠嫡母,不能封赠亲生的庶母。’

又命令礼部、翰林院一同考察古代的制度。

刘三吾上奏说:‘宋朝的制度,母亲因为儿子而尊贵,庶母也依照所生子的品秩封赠。’

皇帝下诏同意按照宋朝的制度执行。

甲午日,设置留守后卫中右千户所、大河卫中前千户所,设立富峪卫以及其左右千户所。

戊戌日,命令汉王、卫王、谷王、庆王、宁王、岷王前往临清训练士兵,各自设置护卫。

汉王为甘州中护卫,卫王为广宁中护卫,谷王为兴州中护卫,庆王为宁夏中护卫,宁王为营州中护卫,岷王为西河中护卫。

仍然敕令中军都督府:“凡是各位藩王所经过的地方,当地的军民官员不用进见,随行将士要严格约束,不要使百姓受到侵扰,违者严惩。”

癸卯日,朝廷命令户部重新明确钞法。皇帝驾临华盖殿,对六部大臣说:‘天下事理,都有恰当的道理,只是人们见识不同,在决断的时候,各自偏执一端,所以难以尽善尽美。只要从道理上去衡量它,就没有这种弊病。

从今以后,凡是发布政令,必须召集大臣详细商议,大家都认为可以,然后再施行,想要事情都办好,必须要这样做。你们这些大臣各自要竭尽你们的忠心,不要曲从勾结来表示同党,不要假托揭发别人的隐私来表示自己与别人不同,秉持公正不偏不倚,以此来符合我对你们的托付。’

甲辰日,宁波府鄞县平民陈进前往朝廷进言,说:“定海、鄞县境内,有农田一百多万顷,都依靠东钱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