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八(2 / 4)
公,谥号为忠文。’
‘现在打算尊称为元江州路总管、陇西郡李忠文公的神灵。’
‘李宗可担任元朝义军的万户,跟随元帅余阙守卫安庆。’
‘敌人攻打城池时,宗可拿着长矛冲入敌阵,杀死了很多敌人。’
‘等到城池被攻陷,元帅死了,宗可骑马奔回家中,对妻子儿女说:‘余相公死了,我从道义上讲不能屈服,你们不要苟且偷生,被人欺凌宰割。’
‘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死,然后自刎而死。’
‘我私下认为李宗可称得上是为公事而死的人了。’
‘余阙已经在安庆建立了祠堂,春秋两季进行祭祀,应该让李宗可配享。’
‘现在拟定神号为元义兵万户李公之神。’
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下令把它写在祭祀的典册上。
甲寅日,皇帝下诏免除凤阳府寿州今年的田租,是因为旱灾的缘故。
诏令确定朝参官员的座位次序。
凡是在奉天门赐坐,公侯到都督佥事坐在门内,守卫指挥坐在都督佥事的后面,稍微靠南。
六部尚书及代理都督府事的官员坐在门外,都东西相对。
六部的侍郎、十卫的指挥、应天府的府尹、国子监的祭酒、翰林院的官员、谏官、佥都御史坐在西角门,面向东方。
如果是华盖殿,那么公侯以及都督佥事在殿内就座,尚书以及代理都督府事务的官员在鹿顶内就座,都是东西相对。
六部侍郎以及十卫指挥、应天府尹、国子祭酒、翰林院官员、谏官、佥都御史坐在鹿顶外,东西相对而坐。
乙卯日,礼部上奏说:“在外地的各个部门,凡是呈递表章,往往派遣差役和小吏进献,这是非常违背臣子尊敬皇帝的礼节的。
应该命令天下的各级部门,凡是进献表笺,不是现任官员不得差遣。
皇帝听从了他们的建议,命令把这件事记录在祭祀典册上。
皇帝下令京城以外的各部门,凡是派人来朝见以及朝见的使者返回京城,到达京城后都要先朝见皇帝,然后再去各自的部门,否则就以违反制度论处。
赏赐京城百姓冬至节的钱。
设置施南宣抚司,隶属于施州卫。
夜里,金星侵犯垒壁阵。
丙辰日,冬至,皇上因为孝慈皇后的丧事,身穿素服在几筵殿祭祀,祭祀完毕,到奉天殿接受朝贺,于是宴请群臣。
皇太子、亲王到孝慈皇后的陵墓按照平常的礼仪进行祭祀。
夜晚,月亮运行到井宿天区。
戊午日,赐给国子监学生每人一套衣服。
辛酉日,夜间,月亮侵犯(接近)右执法星。
丙寅日,曲靖府罗雄州土司纳居前来朝见,皇帝下诏赐给他绮帛、钞锭。
十二月初一庚午日,皇帝下令赐给国子监的学生读书灯油,每月每人一斤,以后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癸酉日。赏赐给金吾等卫征南指挥、千户、百户的文绮、纱、罗、绸、绢、布,共计一万九千四百一十八匹。
甲戌日,皇帝下诏令:凡是在征伐南方时战死的将校,要抚恤他们的家属。
指挥使给予米三十石,麻布十五匹,钞五锭;千户给予米二十五石,麻布十二匹,钞四锭。
每个百户(官职名)给米二十石,麻布十匹,钞三锭。
丁丑日,赏赐在京城的文武官员以及京城百姓明年元旦(正月初一)、元宵节(正月十五)的钱。
戊寅日,鹰扬卫军士的妻子失火烧毁了军士的庐舍,主管部门按照律法应当处以笞刑。
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她的儿子请求代替她受刑。
皇帝说:‘儿子孝顺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并不是故意犯罪,赦免她吧。’
己卯日,礼部上奏:‘对岁贡生员考试文章合格的人,送到国子监,由监官再次考核评定等级,分别在不同的堂室修习课业。’
没有考中的,生员、教官、提调官都要按照规定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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