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七(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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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七年(4071年)正月初一(丁卯日):明太祖朱元璋亲临奉天殿接受百官朝贺,并举行盛大宴会款待群臣。有封号的诰命夫人们(命妇)前往坤宁宫朝见皇后,皇后也赐宴款待她们。

戊辰日,征召四川按察司佥事茹太素、郑思先入朝。

广西都卫指挥佥事周谊率兵讨平了在柳州道村寨作乱的蛮寇首领韦布党及其部众,擒获韦布党、黄布寡等一百八十人。朝廷得知后,下令处斩韦布党,将其首级悬挂在村寨示众,其余俘虏押送京城。

己巳日,江夏侯周德兴上奏称,已检阅武昌等十五个卫所军队,总计四万四千八百九十九人,马骡一千二百一十五匹。

辽东卫指挥佥事房暠入朝奏报筹划边防事务,太祖认为他奏报得当,赐给他罗、帛各六匹,布四匹;赐给他的妻子纱、罗、布、帛各四匹,然后遣返他回卫所。

庚午日,吏部奏报主事官员过多,建议将主事王性改任户部。太祖不同意,说:“自古设置官职是为了处理政务。政务有繁简之分,官员数量也应随之调整,岂能拘泥于固定员额?况且新任职的官员尚未熟悉政务,需要时间历练。若任期未满就匆忙调任,让他们处理不熟悉的事务,如何能治理好?如何能称职?从今以后,六部官员不得轻易调动,若有年资深、有功劳者,应在本部门内晋升任用。”

中书省奏报:建国初期改铸洪武通宝小钱时,用废旧铜钱和旧铜器作原料。废钱铜每斤可比旧法多铸钱十五文;旧铜器铜每斤可比旧法多铸钱十三文。请求让宝源局及各行省照此办理。太祖说:“铸钱应以规定的重量为标准,怎能以数量多少为准则?钱轻则数量多,钱重则数量少。若违背重量规定而只追求数量,工匠将不堪重负。此法难以定为常例。”

太祖谕示都督府大臣:“中立府(凤阳府)是朕的故乡,地处江淮要冲,应增兵镇守。”于是挑选浙江、杭州、金华、衢州、绍兴四卫精兵共七千五百人增援该地。

赈济松江府遭受水灾的百姓八千二百九十九户,每户赐钱五千文。

壬申日,命令工部安排太仓的海运船顺带运送战袄和战裤各二万五千件,赐给辽东军士。

甲戌日,祭祀太庙。定辽都卫奏请整编卫所官兵:将左千户所、青州土军五千六百人划归定辽左卫;将右千户所、莱州土军五千人及本卫军士七百九十四人划归定辽右卫;其余军士分为八个千户所,其中调千户余机率领中、后两个千户所前往金州守御。以上均隶属都卫管辖。朝廷批准。

长兴侯耿炳文奏报:巩昌、庆阳、平凉三卫的土着头目石抹仲荣等三十九人,曾随军征讨甘肃等地有功,请求授予官职。朝廷批准。将王相府牧正署改名为孳生所。

太祖因河南、山东、北平虽设有卫所,但因多年未战,士卒懈怠,且军饷供给日益加重百姓负担,对都督佥事王简、王诚、平章李伯升说:“国家练兵是为防备不测。自古贤君皆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如今重兵镇守北方,却坐食民税,将领不训练,士兵不演习,一旦急需,怎能济事?况且兵粮皆出自百姓,所谓‘农夫百人养一兵’。若白白耗费民力供养闲散之兵,绝非长久之计。古人有让士兵屯田之法,无事耕种,有事作战,兵得给养而民力不疲,这才是长治久安之道。但必须委任得人,方能不误事。现命王简前往彰德,王诚前往济宁,李伯升前往真定,总理当地军政,凡镇守、屯田、训练事务,均由你们专责。” 下诏任命靖海侯吴祯为总兵官,都督佥事于显为副总兵官,统领江阴、广洋、横海四卫水军出海巡捕海盗。在京各卫及太仓、杭州、温州、台州、明州、福州、漳州、泉州、潮州沿海诸卫官兵,均受其节制。

乙亥日,辽东卫镇抚张革入朝奏报边务,太祖命赐予他文绮、绵、战袄、罗、布衣各一套,以及织金文绮衣二套。

宣化府太平诸洞土官可主什用之子南墨虎等入朝进贡土产。太祖对中书省大臣说:“前代蛮夷多据险不臣。如今无论远近皆入朝进贡,实因朕薄德,何以当此?古之帝王待远人,厚赐而薄取。应各加赐文绮袭衣以作答谢。”

户部奏报:定辽诸卫刚开始屯田,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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