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强制共栖(1 / 4)
陆凛没有回自己在市局的临时宿舍,而是直接驱车来到了位于城西的一个老旧小区。
这里是他私下租下的一个安全屋,或者说,一个能让他暂时脱离“陆警官”
身份,回归“孤狼”
本性的巢穴。
房间陈设极其简单,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冷硬得像军营。
他脱下沾染了尘土与汗味的t恤,走进浴室,任由冰冷的水流冲刷着肌肉虬结的身体,试图洗去连日追捕的疲惫,以及……方才在陈局办公室积攒的一肚子火气。
“闻劭……”
水流声中,他无声地念出这个名字,眼前浮现出那双洞察一切的、乌鸦般的眼睛,还有那副令人火大的、游刃有余的姿态。
麻烦。
巨大的、不可控的麻烦。
他习惯于独自狩猎,或者带领同样训练有素的队员,像狼群一样协同作战,依靠的是绝对的信任、默契的战术手势和无需言明的战斗本能。
而现在,上面硬塞给他一个需要他分心去“保护”
、去“解释”
、甚至可能随时会跳出他战术布局的“不稳定因素”
。
更何况,这个因素还极其擅长用言语挑开他习惯性封闭的内心,用一种他厌恶的方式,窥探他不想为人所知的情绪。
冷水也无法完全浇灭心头的躁郁。
陆凛关掉水龙头,扯过毛巾胡乱擦着头,走到客厅唯一的沙前坐下,拿起被他扔在茶几上的那份关于“法官”
的薄薄案卷。
他强迫自己将注意力集中在案件上。
第一个受害者,张奎,曾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醉酒驾驶致一人死亡,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且赔偿到位,最终判三缓四。
一个月前,被现死于自家车库,尸体被精心摆放成跪地忏悔的姿势,胸口插着一柄仿制的法官小锤。
现场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
监控在案时段恰好“故障”
。
第二个受害者,李梅,曾是一起校园霸凌事件的施暴者之一,事件导致受害者重度抑郁退学,但因未满十六周岁未承担刑事责任。
两周前,死于公寓卧室,同样跪姿,同样的小锤。
现场同样一尘不染,监控同样失灵。
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人,共同点是都曾卷入法律未能给予“应有”
惩罚的案件。
凶手在代替法律“执行正义”
,并且拥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对警方的调查流程似乎非常熟悉。
陆凛的指尖划过现场照片上那柄冰冷的小锤。
这不是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有仪式感的处决。
凶手冷静、缜密、自负,享受这种扮演“上帝”
或“法官”
的感觉。
他闭上眼,试图在脑海中构建凶手的行动轨迹。
选择目标、跟踪、寻找时机、潜入、控制、处决、清理现场……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时间、耐心和知识。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罪犯。
如果是他独自调查,他会从受害者的人际关系、可能的仇家、以及能够接触到监控系统和现场清理工具的人员入手,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排查。
这是最笨拙,但在缺乏线索时往往最有效的方法。
但现在,他有了一个“顾问”
。
一个据说能看透人心,能通过行为模式勾画凶手肖像的侧写师。
陆凛蹙紧眉头。
他对此持保留态度。
人心是最不可测的东西,建立在假设和概率上的推测,在子弹面前不堪一击。
就在这时,他的私人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来的短信,内容言简意赅:
「明早八点,市局法医中心,第二名受害者李梅的二次尸检。
建议参加。
另,车库跪姿并非完全忏悔,更可能是模拟法庭上被告席的位置。
——闻劭」
陆凛盯着这条短信,眼神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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