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进城卖鹿肉(1 / 2)

加入书签

天刚蒙蒙亮,农场的鸡还没打鸣,林逍家的院子就已经热闹起来。林建国早早就起了床,在院子中央支起了两根粗壮的木架——这是专门用来拆解大型猎物的架子,上次猎野猪时就派上了大用场。赵秀兰在灶房里忙活,锅里煮着滚烫的开水,蒸汽顺着灶房的窗户飘出来,在清晨的冷空气中凝成一团白雾。

林逍洗漱完毕走出屋时,虎子已经扛着一把磨得锃亮的剔骨刀跑了过来,脸上满是兴奋:“逍儿哥,我早就等着了!拆梅花鹿可得仔细点,别把鹿皮弄破了。”林逍点点头,从屋里拿出一副厚实的牛皮手套和一把特制的鹿骨刀:“今天得辛苦点,先把鹿皮剥下来,再分肉、取角,动作要轻,别伤了值钱的部位。”

三人先从最大的公鹿下手。林建国和虎子合力将公鹿抬到木架上,用绳索牢牢固定住四肢。林逍戴上手套,拿着鹿骨刀在公鹿的后腿处轻轻划了一道口子,然后顺着口子慢慢剥开鹿皮。梅花鹿的皮很薄,尤其是腹部的皮,稍不注意就会划破。林逍的动作格外轻柔,刀刃贴着鹿皮与肌肉的连接处缓缓游走,每划一下都恰到好处。

“逍儿哥,你这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虎子在一旁看得眼花缭乱,“上次剥野猪皮还没这么熟练,现在剥鹿皮跟玩似的。”林逍头也不抬地说:“鹿皮比野猪皮值钱多了,一张完整的鹿皮能卖不少钱,要是划个口子,价格就得降一半。”苏颜也闻讯赶了过来,站在一旁看了会儿,笑着说:“林逍、虎子,我先回招待所收拾下,所里还有点事得回去处理,就不陪你们去县城了,卖货注意安全。”

“苏颜,你怎么来了?不多睡会儿?”林逍抬头笑了笑。苏颜晃了晃手里的笔记本:“我想看看鹿的各个部位都有什么用,以后处理相关案子也能更清楚。而且我也想搭把手,干点力所能及的活。”赵秀兰从灶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块干净的布:“苏丫头,你就别沾手了,这活又脏又累。来,帮我把这块布铺在桌上,等下放鹿肉用。”

剥公鹿皮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当完整的鹿皮从鹿身上剥下来时,众人都松了口气。这张鹿皮展开后有将近两米长,毛色光亮,白色的斑点清晰可见,只是在腰部有几处被豺咬出的小伤口——这是昨天被豺群围攻时留下的,虽然不严重,但还是影响了卖相。林逍皱了皱眉:“可惜了,要是没这几处伤口,最少能卖一百块。”

接下来剥母鹿和小鹿的皮就顺利多了。母鹿的皮也有一处小伤口,而小鹿的皮因为没怎么参与搏斗,完好无损,毛色更加鲜亮。林逍把三张鹿皮都摊在院子里的竹席上,用清水轻轻擦拭干净,然后撒上一层细盐——这是为了防止鹿皮腐烂,也能让鹿皮更加紧实。“等晒个两三天,鹿皮干透了就能卖了。”林逍解释道。

剥完鹿皮,就开始分鹿肉。林逍用剔骨刀在公鹿的胸腔处划了一道口子,取出内脏——昨天已经取过一部分喂狗了,剩下的内脏也都很新鲜。赵秀兰把内脏收拾干净,打算留着晚上炖着吃。林逍则按照鹿的肌肉纹理,将鹿肉一块块割下来,分别装进干净的竹筐里。

“这是里脊肉,最嫩的部位,适合炒着吃;这是腿肉,比较紧实,适合炖着吃或者做腊肉;这是肋条肉,带点骨头,炖起来特别香。”林逍一边分肉一边介绍,“国营饭店的王厨师最喜欢里脊肉和腿肉,上次跟我说过,有好的鹿肉一定要给他留着。”虎子则负责称重,每称完一块肉就大声报数:“逍儿哥,里脊肉三斤!腿肉十五斤!肋条肉八斤!”

分完公鹿和母鹿的肉,就轮到小鹿了。当林逍割开小鹿的头部时,突然眼前一亮——小鹿的头上长着一对小小的鹿茸,虽然只有十几厘米长,但质地饱满,上面布满了细密的绒毛。“鹿茸!”林逍兴奋地喊了一声,“这可是好东西,比鹿肉值钱多了!”

苏颜连忙凑过来,好奇地问:“这就是鹿茸啊?我听说鹿茸是大补的药材,特别珍贵。”“没错!”林逍小心翼翼地把鹿茸取下来,用干净的布包好,“这是初生茸,品质最好,而且这小鹿是公的,鹿茸的药效更足。县城的老周最喜欢收这种好东西,拿去送人特别有面子。”

除了鹿茸,公鹿的鹿角也不能放过。林建国用斧头小心翼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