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逐鹿中原(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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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如同滚滚洪流,席卷了这片古老的中原腹地。

来自汉国内阁精心选拔的能臣干吏,组成了一支支精干的“新政使团”,如同血液般注入郑、陈的躯体。

他们手持汉王诏令与内阁文书,在褒英、卫宛、吕熊三部军队的保驾护航下,迅速接管了从都城到封官的各级官署。

原有的郑、陈贵族官吏经历了严格的甄别。

愿意合作、且才能尚可者,经过短期“汉律汉政”培训后,可留任副职或低级佐吏,但核心主官必由汉国委派。

而那些盘踞地方、势力根深蒂固,或明显怀有敌意的旧贵族,则被毫不留情地褫夺权柄,其家族势力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压和迁徙,以绝后患。

权力在无声而坚决的交接中,完成了从旧主到新朝的转移。

随后,新政的核心之一,在于摸清人口与土地。

汉国官吏带着算盘、尺规和大量的竹简、帛书,深入乡里,开始了浩繁的户籍登记与土地清丈工作。

“各家各户,听真了!汉王仁德,特行新政!凡如实申报户口、田亩者,既往不咎,且可享三年赋税减半之优!”小吏们敲着锣,在村头巷尾高声宣唱。

起初,饱经战乱和旧贵族盘剥的百姓大多持观望态度,疑虑重重。

但汉国官吏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效率与(相对而言的)公正。他们不允许地方豪强隐瞒人口、兼并土地,一旦查实,严惩不贷。

同时,户部、工部联合内阁颁布的《新占区赋税减免及垦荒令》也迅速下达:

· 郑、陈之民,无论原籍,皆视同汉民。

· 所有农户,按新清丈田亩计征,废除旧有一切苛捐杂税。

· 新占区赋税整体减免三成,持续三年。

· 鼓励垦荒,新开垦土地,五年内不征赋税。

· 推广汉国先进农具和耕作技术,由官府提供借贷或补贴。

实实在在的好处逐渐打消了百姓的疑虑。

大量被贵族隐匿的“隐户”被登记入册,成为了向汉国官府纳税服役的编户齐民;无数被兼并的土地重新回到国家账册上,为后续的均田、授田政策打下了基础。

这一过程虽然触动了旧势力的利益,引发了零星的反抗,但在汉军强有力的弹压和新政带来的普遍红利下,这些反抗很快便如浪花般消散。

“汉律刻石”被树立在每一个城县的中心广场。

汉国的律法条文,以简洁明了的语言雕刻其上,派专人宣讲,要求“妇孺皆知”。

与郑、陈旧律往往偏袒贵族、刑罚严苛不同,汉律强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至少在理论上确立了法律的相对公正性,极大地稳定了社会秩序。

同时,汉国的度量衡标准器被下发至各地,“汉尺”、“汉斗”、“汉秤”逐渐取代了各国混乱的标准。

“书同文”政策也开始推行,官方文书一律使用汉国姬长伯推广的简体文字,虽未强制民间立即改变,但通过官吏、教育和商贸的影响,汉字正潜移默化地成为沟通的主流。

各地户厅、工厅、兵厅、学厅、吏厅、礼厅的官员们不仅负责减免赋税,更着手恢复因战乱而凋敝各行各业,尽快恢复两国的经济。

· 平抑物价: 官府动用府库储备,平粜粮食、盐铁,打击囤积居奇,迅速稳定了市场。

· 兴修水利: 组织民夫(以工代赈),修缮在战争中受损的沟渠、堤坝,保障农业生产。

· 鼓励工商: 降低关市之税,吸引汉国本土商贾前来贸易,将郑、陈的粮食、漆器、手工制品销往各地,同时输入汉国的蜀锦、铁器、牲畜等物资。

卫宛、褒英在新郑,吕熊在宛丘,都展现了出色的治理才能。

卫宛以怀柔为主,频繁走访地方耆老,安抚郑国遗民,利用其个人魅力化解了许多潜在冲突。

吕熊则发挥其沉稳刚毅的风格,强力镇压了几起旧贵族策划的叛乱,同时严格执行新政,迅速恢复了陈地的秩序。

新政不仅仅是行政和经济上的,更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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