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愁线已开启:只此一次倾心(1)(1 / 2)
B市是个很大的地方。
想要玩个仔细、玩得开心,光是一周的时间可能都不够。
这里有太多值得一看的地儿了。
从自然到人文,从历史到科技,光是各种各样的博物馆,就足够把人看花眼。
更不要说,作为首都城市,这里容纳了海纳百川的人物,有许许多多的外地人带着自己故乡的文化来到这里,几乎可以说,光是美食这一点,就能够吃到停不下嘴。
洛瑶之前来玩了一次,后面便觉得逛不够,还想要再看看。
不是S市不好,S市作为超级棒的大都市,同样也有很多大学、很多博物馆、很多景点,一样非常繁华,有许多的工作机会。
但B市作为政治、文化、经济等多种的中心,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洛瑶便觉得自己上次的游览中,还没有能够仔仔细细地看过这里的风景。
所以,她又来了。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因为不差钱了,财富自由之后,她可以做的事情更加多。
依托于金钱,她可以节省下不少的时间精力,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她喜欢的和想要的事情上。
于是,天南海北的距离差,好像也不再是问题,所谓旅行的疲劳,也不是什么要操心的。
正好,洛瑶属于相对高精力的人群,又非常健康和年轻,跑来跑去根本不在话下。
上次,她还和舍友一起,尝试了一次行程密集到恐怖的特种兵旅行,差不多是一天一夜,只在卧铺上睡了几个小时,非常生猛。
最后看下来,她那一天的步数有五万多,位列好友中的第一位。
比舍友们还多,因为她们到后面有点走不动路了,很能撑、很能扛、还很能跳的洛瑶还主动帮她们跑腿买了饮料什么的。
是的,那天快结束的时候,临近上火车等车那会儿,她甚至还开了个直播,十分令人震撼地跳了好几支舞。
虽然只是难度相对不算太大的打气舞之流,偏主播宅舞简单版而非爱豆舞台打歌版的那种。
洛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给人察觉了——但她确实比起一个人独自旅游,更喜欢和人一块儿。
她不是不能忍受一个人,出国在外那么多年,她要是个不能独处的人,恐怕早就抑郁到爆炸了。
但她同时也是个很习惯于社交的人,曾经接触过的社会模式就注定了她不会很“独”,也习惯了集体活动。
所以,季赟昇的陪伴对她来说真的恰到好处。
她一开始是有点想“避开”的。
因为季赟昇的花花公子味道很重,虽然他同时也有纯情的一面,但他看起来的样子真的很能唬人,并且他也不是没有喜好玩乐的方面。
作为一个没谈过的人,虽然看过身边人谈,但她实话实说觉得自己不是那种能让海王收心的那种高段位宫心计人士。
好在,季赟昇也并非真的是那样花心又浪荡的人。
喝酒归喝酒,玩乐归玩乐,他在感情之事和男女问题上倒是非常拎得清,人是很爱干净,甚至有点感情洁癖的。
不是他一下喜欢上并一眼万年的人,都不是他的此生真爱,自然也触动不到他,更不可能因此和人产生什么不该有的联系。
至于说各种各样的玩乐,像是什么保龄球、高尔夫、网球、滑雪、台球、冲浪、赛车、喝酒、蹦迪、唱歌之类,都属于他早早就玩腻的了。
人没有往职业上面发展的意思,更不会专职搞这些,只不过会的多了,各种搭子自然就更多了。
这个喜欢这个,那个喜欢那个,他什么都能够配合,自然前二十来年都排满了各种活动。
再加上他脑子聪明,人也机灵,对数字敏感,又很善于和人打交道——虽然有着很多人可能瞧不惯的高调作风,但又有另一批人,其实非常喜欢、亲近甚至说佩服这种高能量的超级e人——他还真就把自己的日常排得满满的。
很多人说他不务正业,正是因为此。
什么玩乐场合好像都能够碰到他。
人又长得极其帅,顶着那么一张花花公子脸,行着纨绔作风,游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