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妒妇杀心案之心狱己筑就,镜影谁窥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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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宅西侧一处僻静的厢房,原本是用以安置偶尔来访的远亲,此刻却充作了临时审讯之地,空气中弥漫着陈旧的尘埃与一种无声的紧绷。赵月蓉被郑龙带着两名衙役“请”来时,脸上并无寻常嫌犯应有的惊惶失措,反而带着一种近乎诡异的平静。她穿着一身素净的藕荷色细布衣裙,发髻挽得简单利落,仅插着一根普通的银簪。容貌算不得绝色,不及柳姨娘的明媚娇艳,却眉眼疏朗,自有一股沉静的气韵,只是那过于镇定的眼神,仿佛一潭深不见底的古井,与此刻陈宅内弥漫的悲恐氛围显得格格不入。

赵雄端坐上位,面色冷峻。林小乙静立其身侧稍后,目光沉凝如止水,细致地打量着这个看似柔弱,却能在幕后掀起如此风浪的女子。她行走间步履安稳,裙裾微动,袖口随着抬手的动作轻轻飘拂,带起一丝若有若无、却清晰可辨的冷冽香气——与柳姨娘昨夜惊恐之下描述的,一般无二。

“赵月蓉,”赵雄开门见山,声音低沉,带着常年累积的官威与压迫感,“陈赵氏已将其所知尽数招认。你伪造陈记商号印鉴,挪用高达五千两白银之巨款,此事,你认是不认?”

赵月蓉缓缓抬起眼,目光先是掠过威仪十足的赵雄,随即在林小乙沉静的脸上略微停顿了一瞬,那眼神中似乎闪过一丝极快的审视,随即她竟微微颔首,语气平淡得如同在确认一件与己无关的小事:“民女认下。”

认了?而且如此爽快,毫无挣扎?赵雄与林小乙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心中俱是升起更强的警惕。这绝非寻常认罪的态度。

“既已认下贪墨之罪,那好!”赵雄身体微微前倾,目光如炬,步步紧逼,“陈文远陈老爷昨夜在柳姨娘房中中毒身亡,可是你为掩盖罪行,防止事情败露,而行那杀人灭口之举?”

赵月蓉的嘴角几不可察地牵动了一下,勾勒出一抹似笑非笑、带着淡淡嘲讽的弧度:“大人明鉴。民女不过一介依附他人存活的弱质女流,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姨母居所,在老爷毫无防备之下投毒?民女昨夜亥时之后,便一直在自己房中歇息,未曾踏出房门半步,此事同院居住的仆妇张妈可以作证。”她顿了顿,语气甚至带上了一丝冷静的分析意味,意有所指,“更何况,老爷骤然暴毙,账目之事死无对证,官府追查起来,民女岂非更容易置身事外,甚至趁机隐匿财物?何必多此一举,行此凶险万分、极易暴露的杀人之举?此举于民女,有百害而无一利。”

心狱己筑就。 她将自己牢牢封闭在精心编织的逻辑堡垒之内,冷静得近乎冷酷。她坦然承认了相对证据确凿、且能部分解释动机的贪墨之罪,却将杀人之事推卸得一干二净,甚至反过来利用情理和逻辑为自己构筑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她的心魔,是那深不见底的贪婪,更是这冷静到近乎残忍的、极致的自保本能。

而另一边,刚刚被带下去暂时看管的赵氏,何尝不也是被囚禁在自己用往昔嫉妒、当下软弱以及对身败名裂的恐惧所构筑的另一座“心狱”之中?两个女人,皆因自身无法摆脱的执念,画地为牢,越陷越深。

赵雄眉头紧锁,赵月蓉的辩驳条理清晰,并非全无道理,加之她提出了明确的不在场人证,使得案情似乎再次陷入了僵局,难以直接指向她便是杀人凶手。

就在这时,林小乙上前一步,姿态恭敬地对着赵雄,声音清晰而沉稳,带着梳理与提示的意味:“头儿,属下以为,赵姑娘方才所言,确有其情理之处。凶手若行投毒之事,未必需要亲身潜入室内,尤其在当时夜深人静、人心浮动之际。关键在于,毒物需近身下毒之媒介。属下想起,柳姨娘房内妆台之上,除却常规胭脂水粉、钗环首饰,可还有他物?譬如……老爷或是姨娘夜间惯于饮用之茶水杯盏、或是其他可能入口的器皿?或许,凶手只需在特定之物上做手脚,便可达成目的,而不必亲临险地。”

赵雄眼中骤然一亮,立刻对侍立一旁的吴文下令:“吴文!立刻带人再查柳氏房中所有杯盏、茶壶、水盂等可能盛放饮食物品的器具!特别是夜间置于床头或妆台附近,可能被使用的!仔细查验,不得遗漏任何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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