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乡风(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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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每家每户都有领取,乡老亭长们也都每天在村聚忙活,指导大家重建,襄阳官府的人也天天过来呢。”

    “是啊,这都是左将军的功劳啊。如果不是将军的话,咱们这些人可能都要淹死了。当初咱们隆中乡人听说是左将军让我们迁徙,咱们大家可都是马上出发毫不停留呢。”

    “不错,我听说隔壁乡,还有别的县一些人不乐意搬迁,被强制迁走之后,背后说将军坏话。结果现在呢,怕是后悔得恨不得打自己多少个耳光。”

    大家纷纷说着。

    薛永就说道:“诸位,现在都督已经不是左将军了,现在是荆州牧与南州大都督。”

    “将军又升迁了?皇叔慧眼识人啊,就应该让都督这样的大才升官。”

    “咱们荆州有先生在,那才能永保太平。”

    “对了,都督刚才说慢着是何意?”

    众人毫不吝啬夸奖,也有人不解沉晨刚才为什么说慢着是什么意思。

    沉晨就越众而出,走到了人群中心,到了布匹主人以及盗贼面前。

    此时那盗贼听说沉晨来了,羞愧得把头深埋在地下,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

    但沉晨却径直走到他面前,对他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王......王黑。”

    “是真名吗?”

    “是的。”

    “家住哪里?”

    “隆中北岸的丰亭。”

    “确定吗?”

    “确定。”

    王黑这次坚定了一些。

    沉晨点点头道:“虽然布匹主人愿意放过你,但你偷盗是事实,就应该受处罚,按照偷盗罪名,我判你入狱两年,你可有怨言?”

    一匹布在汉代的价值还是很高的,东汉和平年代一匹麻布价值在300至600钱左右。

    但现在是乱世,粮食、布匹这样的紧俏货价格暴涨,一匹麻布的价格即便是在物价相对稳定的荆州地区,也接近千钱。

    看着不多,可按照价值来说,以当时的法律要判无期徒刑。

    因为《汉书·刑法志》言:“取其非物谓之盗,《律令》曰:盗二两金者弃市,此人臧(赃)获,得失物直(值)三两金。”

    盗窃罪在汉朝是极大的罪,分为四个等级,偷1钱-22钱或者价值1-22钱的物品,罚金1两。

    偷22钱到110钱的物品,罚金4两。

    110到220,关3年。

    220到660,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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