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摸鱼好啊(1 / 3)
十月的燕京,是最难得好时节。
春日多沙尘肆虐,夏日又酷暑难当,冬日则严寒刺骨。
唯有这秋日不同,天是透亮的蓝,澄澈得连一丝云絮都难寻,风里都带着清爽的暖意,连呼吸都觉得畅快。
伍六一混迹在自行车的洪流中,见缝插针。
没骑多远,身后忽然窜出辆二八永久,一个穿蓝运动服的小伙子,冲他扬了扬下巴,脚蹬得飞快,明显是想跟他较较劲。
伍六一这脾气就上来了。
「我的链条被大雨磨钝了,我的凤头也生锈了,但我的冲锋是堂吉诃德式的冲锋!名为生活的大风车,我要与你大战三百回合,三百回合!」
伍六一呼着口号,人车合一,脚下生风,开始猛蹬,没两下就超过了小伙子。
小伙子见状,也卯足了劲追赶,奈何伍六一仿若被降神,身影离他越来越远。
看着伍六一融入前方的车流,小伙子不禁嘀咕:
「嘴里在嘀咕什麽呢?」
而伍六一依旧保持着速度,一口气骑到报社大楼,汗水自鬓角流下,颇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人不能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
但伍六一做到了。
把车锁好,伍六一上了楼,在二楼瞧见了李宏方,目光交汇之时,李宏方下意识地闪躲,脚步也快了几分。
伍六一纳闷,怎麽他好像在躲着自己?
来到办公室门口,让伍六一更不解的事情发生了。
办公室里人满为患,汇聚在郑爱民桌前。
「郑编,这是我爱人家里的蜂蜜,特别有营养,您尝尝。」
「郑编,我这有张洗衣机票,您拿去用,我家那口子就爱用手搓。」
「郑编,我这有幅挂历.....」
「各位!」郑爱民打断了说话之人,环顾四周:「各位的心意我领了,东西就拿回去吧,以后咱们共事的机会还多,不必如此客套,马上到上班时间了,各位请回到岗位上吧。」
见郑爱民如此说,众人恋恋不舍地相继告辞。
等人群散了,伍六一忍不住问道:
「郑编,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郑爱民支支吾吾没好意思开口,徐凯接过话头,语气复杂:
「郑编要升了。」
「生了?」
「顾总编要退了,昨天下午上边来人已经和郑编谈过了话。」
「噢噢,原来是升了。」伍六一恍然大悟,可不由地疑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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