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要老婆不(2 / 3)
;但故事转载自晚报,编辑部就把四万多字的《蓝衫记》一股脑发了出来。
根据读者反馈,来决定《使团迷案》分几期发。
如果效果好,自然是要拉长,效果一般,就按规矩发两期。
显然,编辑部很看好《神探狄仁杰》的前景,稿费都打了过来。
按千字6元发放,三万一千字的篇幅,共计发放了186元。
算上转载稿酬与之前的结馀,伍六一已经累计赚到了五百多块。
重生回来两个月,月均250元,妥妥的高收入群体。
晚上回来,他刚进院子,伍美珠蹦蹦跳跳来到他面前。
「二哥二哥,你要老婆不要?只要你开金口,我等会儿给你送来。」
伍六一用手心贴了贴小妹光洁的脑门:「你没发烧吧?是不是《牧马人》看多了?」
坐在墙根的伍美娟捂着嘴乐:「小弟,你这回真有老婆了?」
「姐,这到底是咋回事?」伍六一脑袋发懵。
伍美娟笑道:「你还是问问妈吧。」
正好,张友琴拿着簸箕来到院子。
伍六一连忙问道:「妈,大姐和小妹说我要有老婆了?这是怎麽回事?」
张友琴放下手头的东西,说:
「你有个娃娃亲要来咱家暂住两天。」
「啥?我有娃娃亲?怎麽这麽多年也没听你说过?」伍六一疑惑道。
张友琴寻了个马扎坐下,一五一十说道:
「你爸有个战友,生死之交。姓林,我们都叫他老歪,当年在战场上,你爸爸被炮弹震晕了,还是老歪把他背回来,用尿浇醒的。」
「哈哈哈!老爸还有这段历史呢?」伍美珠插嘴道。
「是啊!后来他俩一聊,发现我和你婶子都怀孕了,就约定到要是一个小子,一个闺女,就结个娃娃亲,这事也过去快20年,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中间也没交流过几封信,大家特意把这事忘了。」
「那怎麽又把这事提起来了?」伍六一追问道。
「今天邮递员送来一封信,是你婶子写的,说是她闺女要来燕京办点事,暂住到咱家一段日子。」
听到这话,伍六一忽然想起来了。
前世是有这麽一茬,老爸战友的闺女来家里暂住,那女孩还不是普通女孩,还是个女演员。
虽然算不上当红,但在演艺圈一直是中流砥柱。
她住了不到两个月,就回家了。
从此伍六一再也没见过她,只是偶尔在酒桌上,作为谈资。
「当年,我家那老四合院里,可有个明星住了两月,就在我姐那屋。」
奇怪的是,前世老妈根本没提有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