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洪荒111(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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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击。

此刻已无人计较先后顺序,既然踏入妖族疆域,便再无回头路。

参战的洪荒强者都明白,若女娲娘娘降罪,谁也难逃责罚。

圣人行事从不留情,但凡沾染因果,必受严惩。

因此众强者早已知晓——此战,唯有背水一战。

纵使他们隐匿于九霄云外,终究无法挣脱命运的桎梏。

既然宿命已定,先后次序又有何区别?除非有人妄想浑水摸鱼,可终究难逃覆灭的下场。

正因参透这点,洪荒强者们早已超脱,不再执着于一时成败。

若在往日,各族大能必然互相提防。

面对同族尚能留有余地,即便损失惨重也在所不惜。

虽然证道准圣的契机近在咫尺,但总要有人充当垫脚石。

然而此刻万族齐聚,各方势力相互制衡,稍有不慎便会沦为他人饵食。

无人敢心存侥幸,更无人愿铤而走险。

这些洪荒大能深知,一次失手便是魂飞魄散。

谁也不能保证这些强者中是否存在忠义之士,或是暗藏祸心之辈。

万族间积怨已久,新仇旧恨错综复杂。

洪荒天地间的天材地宝本就稀少,多数被人族、巫族、妖族等豪强瓜分。

弱小种族若不归顺强族,便只能自行寻觅机缘。

某些小族虽势单力薄,却占据着洞天福地,自然会引来腥风血雨。

故而这些大能之间,或为血仇,或为利益,甚至只因妒恨,都可能不死不休。

昔日的嫌隙与顾忌曾令他们畏首畏尾,而今既入死局,便该共赴劫难。

若连这点气魄都没有,那才是真正的穷途末路。

须知妖族的混元圣人,可从来不知怜悯为何物。

如今在场众人皆为大罗金仙或太乙金仙,道行在伯仲之间,尚可维持微妙平衡。

彼此都需要夺取机缘,修为又不相上下,当真要以命相搏,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即便不敌,众人尚能远遁千里,纵使相隔万水千山亦可保全性命。

但若遇上混元圣人,恐怕连逃遁的机会都没有。

更何况他们要应付的不是准圣,而是动念间就能令其形神俱灭的至高存在。

既为第一个出手的大罗,理当身先士卒!

道兄且慢,本座愿与汝同行!妖族的爪牙怕是早已按捺不住了!

圣人亲临又如何?吾等宁可血溅五步,也绝不向这等仰仗圣威的宵小低头!

诸位道友既存死志,老朽这副残躯又何惜此命!

洪荒群雄最终决然冲向妖族护族大阵。

为首的数位大罗金仙已触及阵眼,刹那间惊天威能爆发,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大阵核心。

人皇陈贤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在他看来,这些洪荒修士倒有几分骨气,如此悍勇之气实属难得。

原以为洪荒修士尽是乌合之众,此刻却令他略有改观。

生死之际竟能同仇敌忾,倒是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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