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金缘玉契 金融维新(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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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此乃防范风险之根本,确保银行信誉之基石。”

他继续深化,引出货币创造这一现代金融的核心奥秘,但仍用比喻解释:“更有妙用者,甲商存银百两于银行,银行依规贷七十两予乙商。乙商未必立刻全部提现,或将其大部分再次存入银行。银行得此新存款,又可依规再贷出一部分……如此循环,看似初始只有百两存银,实则可在市面上调动远多于百两的银钱用于交易周转。此犹如……一瓢水引动池中波澜,层层扩散,能极大地缓解市面银根紧缩之困局!此银行之妙用二,谓之‘活水’。”

然后是汇兑功能,促进商业流通:“商人跨州连郡,甚至远赴海外贸易,无需再携带沉重且危险的白银。只需在一地银行存入白银,取得特制汇票,便可到另一地银行,乃至未来可能在海外据点设立之分号,凭票验证无误后支取等额白银。如此,轻装简行,安全便捷,可极大促进商货往来。此乃银行之妙用三,谓之‘通渠’。”

最后,他抛出了最具革命性,也最敏感的一环——发行纸币:“待银行信用稳固,储户广泛认可,运作成熟之后,可更进一步。银行可依据其库存之真实白银数量,发行一种标准化的、易于携带和分割、并有精密防伪(格物院可负责)的纸质凭证——暂可命名为‘银元券’。此券承诺,可在银行体系内,随时无条件兑换等额白银。初期可要求与白银并行,逐渐推广,鼓励民间在交易中使用此券。因其轻便、标准、信誉有保障,必受商民欢迎。”

他特别强调新纸币与旧宝钞的天壤之别:“此‘银元券’与已成废纸之‘大明宝钞’根本不同在于三点:其一,足额准备,发行多少银元券,银行银库内必有对应之白银储备,绝非空印;其二,自由兑换,持券者随时可至银行换得实实在在的白银,此乃其信誉根本;其三,限额发行,发行数量严格受‘备付金’律条约束,绝不允许为弥补朝廷用度而滥发,重蹈宝钞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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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仁面向弘治帝,总结陈词,语气铿锵:“陛下,银行之设,其利有五:一曰聚零为整,变死钱为活水;二曰信用倍增,以小银撬动大市;三曰汇通天下,促商旅降风险;四曰统一币制,利交易防奸伪;五曰调控经济,平波动稳民生。此乃为帝国之经济血脉,安装一颗强有力的‘心窍’,使其周流不息,滋养百业,强健国本!更是为支持远征伟业、推动格物创新,提供源源不断之资金活水!恳请陛下圣断!”

这番深入浅出、层层递进的阐述,结合了易懂的比喻和看似严谨的机制设计,让满朝文武经历了从最初的疑惑,到中间的震惊,再到最后的深思。虽然许多概念依然新颖,但陆仁的解释至少让他们看到了一个逻辑上可能自洽的蓝图。

朝堂之上,短暂的寂静后,争论再起。

“听起来巧妙,然终究是纸上谈兵,实际操作,弊端丛生!”

“以朝廷信誉作保,万一有失,动摇国本!”

“贷息取利,终非圣人之道,恐遭物议!”

面对质疑,陆仁从容不迫:“任何新法皆有风险,故需严格律条、独立监察、循序渐进。可设‘银钱监理署’,直属陛下或由户部、都察院共管,定期及不定期核查银行账目与银库储备,确保‘备付金’律条得到严格执行。银行之利,在于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其本身盈利及所带来的商税增长,远胜旧法。此乃‘以利导利,惠及天下’之道。”

弘治帝听得目光炯炯,显然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和吸引。

他沉吟良久,看着下方争论不休的群臣,又看了看沉稳自信、言之有物的陆仁,终于缓缓开口,一锤定音:“陆爱卿所奏‘银行’之策,思虑深远,构架详实,虽闻所未闻,然确指当前钱法之积弊,且提出了可行之路径。然兹事体大,关乎国本民心,不可不慎,亦不可操切。”

他顿了顿,下令道,“着陆仁、周经,会同户部、工部(格物院)相关官员及都察院选派御史,详细拟定《银行章程》与《银元券发行管理条律》,务求考虑周详,权衡利弊,将所有风险防范之策细则化,呈报于朕。待章程完备,可先于北直隶、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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