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创立“修真界法律援助中心”,收费咨询(2 / 3)
门规法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可根据案件难度和结果,采取固定收费或按追回利益比例收费(风险代理)。
4. 法律知识普及(免费\/低价): 定期举办讲座,发布普法小册子,提升广大弟子的规则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凌皓的计划可谓石破天惊!在修真界这个普遍信奉“实力为尊”、“拳头即真理”的地方,专门搞一个“讲道理”、“打官司”的机构,简直是闻所未闻!
“这…这能行吗?”一个刚加入的弟子迟疑道,“谁会愿意花钱来咨询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虚头巴脑?”凌皓笑了,“秘境中,若非我们依据《公约》分配战利品,多少人要血本无归甚至殒命?若非我识破上古契约,在场诸位谁有信心能安然无恙?规则,看似无形,却时刻影响着我们的利益乃至生死!而法律,就是将规则明确化、系统化、可操作化的工具!”
他顿了顿,语气充满自信:“至于有没有市场…相信我,需求很大!只是以前没有人提供专业的服务罢了。我们从低收费咨询开始,用实际案例和效果说话!”
他当即进行了分工:
· 林风:负责信息收集与案情初步分析,利用他的探测仪和数据分析能力,建立案例库。
· 石坚:负责“中心”的场地维护、安全保卫以及…必要时展现一下“物理说服力”(毕竟道理讲不通的时候,也需要一点实力作为后盾)。
· 阿土:负责对外接待、业务洽谈和收费管理(锻炼他的沟通能力)。
· 其他弟子:协助整理资料、宣传普法。
· 凌皓自己:自然是担任“首席法修”(他自封的),负责处理复杂案件、理论研究以及…终极法理武器的施展。
“我们的口号是——”凌皓站起身,气势昂扬,“‘天理昭昭,法理滔滔!你的权益,我来守护!’”
虽然听起来有点怪,但莫名地让人感到一丝…安心?
说干就干!“修真界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很快就在凌皓的小院外挂了起来。牌子是用普通的木头做的,但上面的字,是凌皓用剑意(模仿)刻上去的,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锋锐之气。
起初,正如那名弟子所料,门可罗雀。偶尔有好奇的弟子探头探脑,看到里面一群人在埋头整理玉简、写写画画,觉得莫名其妙,又缩了回去。还有人嗤之以鼻:“搞什么名堂?修炼时间都不够,还搞这些歪门邪道?”
阿土有些气馁,凌皓却老神在在,让他耐心等待。
转机发生在一个下午。
一个外门弟子,名叫王五,垂头丧气地来到中心门口,犹豫了半天,才被阿土热情地拉了进来。
“我…我想咨询点事…”王五搓着手,显得很窘迫,“我…我攒了很久的灵石,跟丹堂的李师兄预定了一瓶‘聚气丹’,说好三天后取货,我都预付定金了。可今天我去取,李师兄却说丹药炼毁了,定金不退!还说炼丹有风险,预订概不负责!这…这有道理吗?”
王五说着,眼圈都红了。那定金几乎是他全部的家当。
“岂有此理!”阿土一听就火了。
凌皓示意他稍安勿躁,请王五坐下,详细询问了经过,并让他出示了预订的凭证(一块刻有简单标记的木牌,算是简陋的契约凭证)。
“王师弟,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凌皓分析道,“这属于典型的预期违约和格式条款滥用。”
他耐心解释:“首先,李师兄明确表示无法交付丹药,构成预期违约。其次,所谓‘炼丹有风险,预订概不负责’,属于其单方面制定的、免除自身主要责任(交付丹药)、加重你责任(承担全部定金损失)的格式条款。此条款未尽合理提示义务(那块木牌上的标记极其模糊),且内容显失公平。依据《合同法》(凌皓脑补的修真界版本)基本原理,该条款无效!”
王五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不太懂那些术语,但感觉凌皓说得特别有道理!
“那…那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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