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纪二十二(公元692年-696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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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令,将裴行本、李嗣真流放到岭南。

来俊臣和武承嗣等人坚持请求诛杀他们,太后不答应。来俊臣就单独声称裴行本的罪尤其严重,请求处死他。秋官郎中徐有功反驳说:“圣明的君主有让犯人起死回生的恩德,来俊臣不能顺应君主的心意,有损君主的恩德和信誉。”殿中侍御史贵乡人霍献可是裴宣礼的外甥,对太后说:“陛下不杀裴宣礼,我请求死在您面前。”一头撞在宫殿台阶上,血流满地,以此表示自己作为臣子不偏袒亲戚。太后都没有听从。霍献常常用绿帛包裹伤口,稍微露在头巾下面,希望太后看到后认为他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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