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关于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所用的东汉官制(下)(3 / 3)
隋代得到统一?孙思邈说:“吴以二两为一两,隋以三两为一两?”公元581年,隋文帝即位后,政府在统一货币和校定音律的同时,对度量衡制也进行了确定,以北周市尺为隋开皇(隋文帝年号)官尺,其长度为新莽尺度的1尺2寸8分1厘,以汉制的3斗为1斗,3斤为1斤?清·顾炎武《日知录》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这个大变革,在推行时比较顺利,民间没有出现显着的反对,这是因为汉代度量衡值经过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的变迁,逐渐增大,隋文帝不过是把已经增大的量值以官定的形式确定下来?后来到了隋大业年间(605年~618年),政府虽拟恢复古制,但终因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而未能实现,以致在事实上大?小两种制度并存,小制即汉制,大制即3倍于小制的隋制?唐秤与隋秤相比变化不大?颁行于唐初永徽四年(653年)的《唐律疏议》和《唐六典》明确记载大?小制,小制1尺2寸为大制1尺,3升为1大升,3斤为1大斤?官民通用大制,小制只限于测日影?调音律和太常?太史?太医使用?根据实物和文献记载推算,唐代大制的1尺合29.5cm,1升合600mL,1斤合640g?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东汉秤1斤重220g,1两重13.8g的观点是比较正确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将东汉秤1斤定为220g,1两为13.8g?将经方1两的量值确定为13.8g,这较之将其认定为15.6g更加合适?
综上所述,可以将经方计量若采用汉代官秤以外的权衡,归纳为“四不”:不必?不能?不敢?不通?不必,即对于方药计量没有必要;不能,即医药家没有号令全国?普及推行的能力;不敢,即要冒很大刑事风险;不通,即在常识?医理?历史?文物和文献等各个方面都说不过去?所以,可以十分肯定地将经方剂量1两的量值确定为13.8g,1斤确定为220g?
张仲景书对药物的计量使用的是东汉官制。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史》,东汉1斤合今约220克,比西汉少30克。所以张仲景的1两合今约13.8克,1两分为24铢,1铢重约0.575克。今天在查阅有关比轮币的文献时,看到有的文献说五铢钱重约3.33克。3.33除以5=0.666克,与西汉1铢的重量更接近。在五铢钱以外,当时流通的钱还有四铢钱、六铢钱、十铢钱。中国钱币博物馆的朱安祥《“十朱”钱小考》说十铢钱重约6.5克。此重量符合西汉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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