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关于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所用的东汉官制(上)(3 / 3)
药方面的内容。
《五十二病方》《治百病方》《居延汉简》等汉简、帛书反映了医学在西汉和东汉早期的基本面貌。从这些帛、简可以看出,该时期的方剂处于相对早期的阶段,方药计量方法比较粗糙,官定度量衡标准有一些使用,但使用不多,容量单位的升、合、斗有一些应用,长度单位的尺、寸也用于方药计量,而重量单位的斤、两只有很少的使用,铢的单位没有出现。
西汉甚至东汉早期的方药计量具有粗糙、约略的特点,较多地使用的是一些诸如撮、束、把、握、垒、挺、枚、果等估量、拟量单位和自然个数。如:“芫花一撮”、“萆薢、牛膝各五束”、“续断根一把”、“黄芩五挺”、“乌喙十果”、“茯苓大者一枚”等。该时期的方药计量多用容量单位,如刀圭、方寸匕、杯等单位就较为常用。该时期的医药家必定会直接采用政府颁布和推行的度量衡制度。创造一套新的制度很难,而推行一套新的制度更难。此外,该时期的政府颁布和推行的度量衡标准完全能够满足医药之用,合、升、斗、铢、两、斤等单位一应俱全,容量最小单位“合”的量值为20mL、重量最小单位“铢”的量值为0.65g,可以满足方药的精小计量,无任何应用上的不便。所以,医药家根本没有必要在官定的度量衡制度以外另搞一套标准,或者只是另外搞一套权衡标准。而且,他们也没有能力那样去做,更没有能力向全国全行业推行。任何医药家离开政府的力量都做不到。
汉代的方书很多。《汉书·艺文志》记载有经方十一家。张仲景《伤寒杂病论·自序》里有“勤求古训,博采众方”的话,这也说明当时的方剂和方书已经不少。中央政府可以政令天下,所以当中央政府要改革度量衡制的时候,它可以发布政令,通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通令全国,天下响应。医家可没有这么大的力量。那个时候的医生没有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没有向全国全行业发布改革度量衡制的渠道。医家只能沿用前代和前辈医家长期使用的权衡。任何一位医生、一位药师、一个地区,他们都不可能特立独行,采用一个不同于官定权衡的计量制度,他们不具备改变医药用秤的能力,他们只能沿用古秤,遵循官制。
“铢”这个重量单位在汉代医简中没有出现,这种现象也是值得思考的。可能是“铢”的量值太小,其量值仅约0.6g,当时的医药计量不甚精密,对于多为树皮草根的药物,医药家使用斤、两、升、合计量即可,或者就用枚、颗、寸、尺、本、束、三指撮、方寸匕、刀圭等单位计量,不需要用到“铢”这么小这么精确的计量单位。后来随着方剂的发展,散剂应用的增多,医药计量更为精确,铢的单位才逐渐出现在医药计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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