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关于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所用的东汉官制(上)(1 / 3)
关于文章中出现的东汉末年关于重量的一些详解,东汉末年采用的是东汉官制,历史上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在当时只能用东汉官制在作为剂量单位。本作品为追求尽量贴合历史的实际情况就按照东汉官制来做剂量单位,所以作品中主角林铤手搓“青霉素”治疗黄叙的肺部感染就采用换算的方式使各位读者朋友能够直观的理解现代计量单位和东汉官制计量单位的具有换算内容。关于历史上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只能用东汉官制,而这一问题作者也根据各方面查阅到的信息具体分析的内容如下。
经方本原剂量研究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科学问题?经方本原剂量是多少,东汉官秤1两的量值肯定是在13.8~15.6g之间,而最有可能的就是13.8g。那么,经方计量单位的量值与东汉官秤是否一致?或者,东汉在官秤以外是否还存在不同于官秤的用于药物计量的权衡?我们经过全面和细致的文献分析、研究,认识到经方的计量使用的是东汉官秤。
汉代以前所用的斤?两量值
原始人类已有对数和量的认识。夏、商、周以至春秋战国的权衡度量是复杂而混乱的。自秦国变法,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全国的度量权衡得到基本的统一,尺度1尺为23.1cm,度量1L约为198mL,权衡1斤约为253g。16两为1斤,1两约等于15.6g。
汉朝建立以后,其权衡度量沿袭秦制,经过200余年,至王莽立国,全面恢复周礼,改革权衡度量。不过王莽的改制也不过是对秦制的进一步完善,秦汉之制度并无大的改变,西汉、新莽和东汉时期,其长度、容量单位的量值均沿用秦制,四、五百年的传承,没有出现大的变化。其重量单位的量值似乎有所下降,西汉每斤约为250g,新莽每斤约为245g,东汉每斤约为220g。
《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说:“从度量衡史来看,汉代无论是文献记载之翔实、理论之完备,器物数量之众多,还是度量衡标准器的设计、制造之精美,都为历代之冠。”由此可见,汉代度量权衡的量值是明确可考的。
在衡制方面,应该说是西汉、东汉,两汉同制,新莽将斤重减轻,不过是一个短时间的历史插曲,东汉220g的权可能是新莽之制遗存下来,用于“小以出之”的场合。东汉1斤约为220g,1两约为13.8g,这是史学界的一个定论。
经方重量计量用的是东汉官秤
张仲景着作成书于东汉末年,它使用的应该是东汉官秤。
东汉、魏晋在官秤以外不存在别的权衡制度
大量文献及文物表明,东汉时期官定权衡的量值是明确的,1斤为220g,1两为13.8g。此量值较之西汉和新莽1两约15.6g有所下降,相差约1.8g,可见是新莽制的延续。三国、魏、晋都沿用这种制度。《后汉书·历律志》《晋书·历律志》都没有记载另外的权衡制度。充分说明三国、魏、晋几个历史时期的权衡制度也没有出现大的变化。如果出现大的变化,那么在《后汉书·历律志》或《晋书·历律志》等文献上一定会反映出来。近代度量衡史学家吴承洛在《中国度量衡史》中说:“后汉度量衡承莽之制。”“后汉于度量衡之设施及制作,既无记录,即其制度亦莽之制也。”他还说:“三国全代,对于度量衡之制,无有规定,其时所行使度量衡之器,乃为新莽之制,经后汉增替,以至其世实际之结果者。”“晋承魏国之初,制无改革,即魏世之器。”既然官定权衡1两的量值约为13.8g,而在此以外不存在别的官定标准,所以,经方计量用的只能是1斤为220g、1两为13.8g的标准。
不过,也有少量文献及文物显示,东汉时期可能存在另外两种权衡制度。一种为始见于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后来在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到的“神农秤”,它的量值仅为官秤的1\/10,1两仅重约1.38g。但是,神农秤的量值实在太小,它不可能是经方的计量标准。以桂枝汤为例,《伤寒论》桂枝汤全方在大枣以外重11两,如果1两重1.38g,仅有15.18g,分3次服,每次服量仅5g。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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