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番外篇:国际联盟创始成员国概览(1 / 5)

加入书签

启元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中华帝国皇帝柏凌云于新京太和殿宣告“国际联盟”正式成立。联盟以“维护全球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构建以中华帝国为核心、多极协同的集体安全体系。联盟总部设于新京,旗帜以赤龙旗为底,环绕各成员国象征图案,象征“万邦协和,龙御寰宇”。

五大常任理事国

1、中华帝国

联盟创始国、常任理事国、总部所在地,对重大决议享有一票否决权。帝国通过《伊斯坦布尔和约》《莫斯科和约》等,确立了对东欧、亚洲和太平洋、印度洋地区的绝对掌控。领土横跨东亚、北亚、东南亚、大洋洲、太平洋诸岛及美洲阿拉斯加、夏威夷、巴拿马运河区等战略要地,人口约七亿。帝国军队在全球关键通道驻防,其意志即为联盟之意志。作为联盟的缔造者与主导者,承担“维护全球秩序”的特殊责任,享有在成员国驻军、控制战略要地、优先开发资源等特权。

2、大英帝国

常任理事国,中华帝国的战略盟友。本土及海军实力在战争中受损,为了对抗德美,被迫承认中华帝国在太平洋、印度洋和亚洲、东欧的主导权,力图保留其非洲的殖民体系,其全球利益需与帝国协调。帝国同意其接收利比亚等地,以换取其承认帝国对塞浦路斯岛、罗德岛的主权,默许帝国海军控制苏伊士运河并进入地中海。

3、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常任理事国,中华帝国的紧密盟友,帝国在欧洲大陆的坚定拥护者。目前本土已经被德国占领,大陆上的领土仅剩下土伦港,目前政府临时所在地在科西嘉岛上的阿雅克肖。法兰西支持中华帝国在地中海的军事存在,以换取中华帝国帮助其收复本土和保住其非洲的殖民地,其战后重建也依赖中华帝国的经济援助。

4、西班牙王国

常任理事国,中华帝国在欧陆的重要盟友。原为英国盟友,为对抗德国不得不全面依附中华帝国。在中华帝国支持下,国际地位得以提升。接受中华帝国在直布罗陀海峡的军事协防,并同意中华帝国在巴塞罗那、加的斯、拉科鲁尼亚和其非洲殖民地的丹吉尔、卡萨布兰卡建立海军基地,是中华帝国海军进入地中海和大西洋的重要陆上支点。

5、葡萄牙共和国

常任理事国,原为英国盟友,为对抗德国不得不成为中华帝国的战略从属。中华帝国扶持其成为常任理事国,其非洲殖民地的安全与稳定依赖帝国海军保障,其广阔的非洲殖民地(如安哥拉、莫桑比克)为中华帝国全球力量投送提供了关键跳板。中华帝国在其殖民地的莫桑比克、贝拉、纳米贝、罗安达和亚速尔群岛设有海军基地。

各洲创始成员国

亚洲

6、波斯王国

中东古国,面积约16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700万,现任国王为艾哈迈德·沙·卡扎尔。中华帝国在中东的忠实盟友,参与对奥斯曼帝国的战争,战后获中华帝国支持获得阿塞拜疆地区,其石油资源优先向中华帝国供应。中华帝国在阿巴斯港和格什姆岛建设有海军基地,并享有其波斯湾沿岸港口优先使用权,在其陆上战略要地也设有军营。

7、阿富汗汗国

中亚山国,面积约6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00万。与中华帝国签订了《喀布尔保护条约》,其独立获得中华帝国保障。中华帝国在喀布尔设有军营。

8、尼泊尔王国

喜马拉雅山南麓王国,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00万。是中华帝国传统藩属,向中华帝国提供廓尔喀雇佣军。

9、海得拉巴王国

天竺地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土邦,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400万,资源极其丰富。其尼扎姆率先接受中华帝国保护,成为中华帝国在天竺统治的基石。

10、迈索尔王国

位于天竺南部,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00万。以富庶和相对开明的统治闻名。其统治者较早与中华帝国全面合作,成为中华帝国在南天竺的模范保护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