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会幕附属建造规约:燔祭坛、院子与常明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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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帘: 20肘,悬挂在4根柱子上(位置在东西墙之间),柱下4个铜插座。

门帘(入口):

尺寸: 宽20肘。

材料与工艺: 蓝、紫、朱红色线与捻细麻,精美刺绣。

固定装置: 会幕与院子需要的所有固定橛子都用铜制。

3. 灯油的供应与灯的照料

灯油要求: 以色列民需提供纯净、捣榨的橄榄清油。

目的: 确保会幕内灯光持续不灭。

地点与责任:

在会幕内部,圣所区域(即在分隔圣所与至圣所的幔子之外),约柜的前方。

由亚伦及其子孙(祭司)负责照料。

燃灯时间: 从晚上到早晨,持续燃亮在耶和华面前。

性质: 此规定是给以色列民世世代代遵守的永恒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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