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抓错药了,闹出人命(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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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傅铭出去找人,很快,一个年轻人带进来。

    “大人、娘子。”

    平安低着头,不敢看人。

    武松问道:“你在生药铺多少年了?”

    “11年。”

    吴月娘补充道:“这是我家买来的家奴,一直都在生药铺。”

    武松问道:“你把炮附子抓成生附子,怎么会这样?”

    平安不说话,傅铭骂道:

    “就是个不长眼的,手滑了。”

    武松看了一眼傅铭,问道:

    “如今那李瘸子死了,这是命案,你可知要担负多大刑罚?”

    平安还是低头不说话。

    傅铭开口道:“须罚你30贯铜钱,便是将你卖掉,也凑不出这钱。”

    平安依旧低头不语。

    武松看向县尉吕陶,呵呵笑道:

    “我大宋国法森严,按《宋刑统》所定,不按方剂抓药杀人,以杀人罪论处。”

    “轻则流放,重则杀头!岂是区区30贯钱够的?”

    大宋的刑罚,对于抓错药致人死亡,有明确的规定。

    当然,在执行中有很多通融之处。

    比如有钱人,可以买通官吏,买通死者家属,花钱了事、花钱减刑。

    但是对于普通人,就是实实在在按照刑罚执行。

    那么这个伙计,至少要判个流放。

    听武松这么说,平安吃了一惊,抬头看向傅铭。

    武松、吕陶同时看向傅铭,傅铭慌张道:

    “是我不知大宋刑统,说错了。”

    平安眼睛直勾勾盯着傅铭,欲言又止。

    吕陶明白了,说道:

    “若是有人指使,可从轻处罚。”

    傅铭马上求吴月娘:

    “娘子,此事干系到生药铺的买卖,不如替平安出些银子。”

    又对着武松说道:

    “解元老爷与我家大官人是拜把子兄弟,还请说说情。”

    不等吴月娘说话,武松正色道:

    “我身为大宋解元,岂能枉法?”

    “吕县尉也是朝廷命官,亦不可枉法!”

    吕陶颔首道:“武解元说的是,本官岂是贪赃枉法之辈!”

    傅铭慌了,平安更慌,叫道:“是他指使我做的,说给我20两银子,保我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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